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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泛珠三角
  • 文章编号:1009-6000(2004)07-0028-06
  •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B
  • 作者简介:黄朝翰,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教授、学术所长; 李江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中国第三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 CEPA对粤港经济影响探讨
  • The Impacts of CEPA upon the Economi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and Hong Kong
  • 浏览量:
  • 黄朝翰 李江帆
  • HUANG Chao-han LI Jiang-fan
  • 摘要:
    分析了香港与中国内地签署CEPA协议后对香港经济、政治将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局限性、实施障碍,并探讨CEPA广东服务业和粤港区域产业分工的影响
  • 关键词:
    CEPA影响香港广东服务业
  • Abstract: This paper outlines the nature and contents of CEPA approved by Hong Kong and inland areas, analyzes the impacts of CEPA on the economy and politics of Hong Kong, the limitations and the implementing obstacles, and probes into the effects of CEPA on the servic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the regional economic divisions between Guangdong and Hong Kong in the end.
  • Key words: CEPA; impact, Hong Kong; Guangdong; service sector
  • 1 CEPA对香港的影响   从经济上看,CEPA的实施很可能使香港经济获得很多正面影响。   首先,从服务业来看,CEPA中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香港经济有很大推动。中国降低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的限制, 涉及18个行业。此外,部分行业还对港资企业取消股权比例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限制。在一些服务行业如律师、会计、医生、建筑设计师等等,CEPA规定,双方鼓励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推动彼此之间的专业技术人才交流,CEPA对香港提前实施对WTO的部分开放承诺2至4年的“先行者”的优势。   服务业是内地较薄弱的环节,却恰恰是香港的强势产业。这种互补关系将使香港服务业可以发挥优势,实现香港的经济转型。香港服务业比外国熟悉中国内地情况,在开拓中国内地市场方面比跨国公司具有优势。CEPA带来的零关税机会的增大可能吸引一些跨国公司到香港,特别是无法承担在内地直接投资风险的中等规模公司,进而支撑香港作为在大陆直接投资的通道作用。实施CEPA后,由于出入境更加方便和大量外资进入内地市场,香港势必增加国际来华的旅游客源和商务客源。同时, CEPA还会促进内地与香港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互相参股投资、合伙经营,有利于提高内地旅游业的国际化程度,以及在国际旅游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这些都将促进香港经济的活跃。   其次,就制造业而言,香港273种产品出口到内地享受零关税,且没有配额限制,内地和香港约定互不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估计内地对香港的关税减少将使出口内地的香港企业受益,刺激内地进口香港商品数量的增加。零关税还可能吸引钟表、珠宝加工业等高附加值制造业返回香港,带动香港制造业以至国民经济的总体增长。   不过,自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制造业为利用内地廉价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以降低生产成本,将大量工厂北移到珠江三角洲,引起香港制造业在GDP中的比重的持续下降,由1980年的22.3%下降到2002年的4.5% (见图1)。   目前香港制造业只占社会就业的10%。制造业的低比重使其从CEPA中获得的动力对香港经济的影响是很有限的。可能对在香港经营的高附加值制造业更有吸引力。   总体上看,CEPA对香港的经济影响是复杂的:CEPA将对香港制造业有所推进,但由于香港经济是服务型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与占压倒优势的服务业相比,CEPA对制造业的推动将会较小。香港服务业将从CEPA中获得比外国公司先行一步进入内地市场的的优惠。但这种优势可能只持续1~3年。当中国履行对WTO的承诺,对世贸成员全面开放服务业市场,CEPA为香港提供的利益将被削弱。从短期来看,CEPA不太可能为香港提供巨大的利益。然而,CEPA的长期影响将超越经济领域。   从政治上看,CEPA的实施对中国来说,有一系列政治目标。香港是最先实施“一国两制”的地区,但是1997年回归中国后,连续遭受亚洲金融危机、禽流感、SARS的打击,经济增长大起大落,失业率持续上升(见图2)。   在香港人信心遭受前所未有的重挫,亟需支持的时候,CEPA的实施显示了中央坚定不移支持香港渡过难关的决心。这当然有利于遏制香港经济衰退,重振香港经济,重建港人信心,也有助于提高香港特首董建华的声望。而香港经济的振兴,可向世人昭示“一国两制”前景的光明。此外,中国中央领导通过实施CEPA刺激香港经济发展,虽不意味着“港人治港”方针的改变,但它至少显示中央高层领导在香港“七一”游行后在香港事务中发挥比以前更多的作用。此外,从长期看,中国先后在香港和澳门实施CEPA提供利益,也与中国实施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等华人地区的“大中华”一体化战略有关。   然而,CEPA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和实施障碍:   首先,CEPA对缓解香港失业问题的作用是很有限的。这是因为,CEPA可能对香港服务业和高科技、高附加值制造业形成的推动力所带来就业机会,主要是服务业和制造业中的高层次管理人员、高科技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的就业机会。尽管CEPA引起的香港经济的复苏、专业服务业、旅游业和高附加值制造业的发展会通过产业波及带动相关产业的就业,但CEPA本身直接为目前香港失业率颇高的低层次服务人员和非技术工人提供的就业机会是很少的。   其次,随着香港服务业对中国内地业务的扩展,服务业将发生新一轮产业转移。大量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将从香港向内地转移,随着业务量的增大,会逐渐由内地的“暂住人口”变成“常驻人口”甚至成为实际上的新“移民”。这会引起香港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动——现代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和其他高层次服务业比重的下降,传统服务业、低层次服务业比重的上升。服务业的北移还会引起香港GNP增长而GDP下降。 再则,香港服务业虽然获得进入中国内地的优惠,但它们在大陆的业务活动将不得不面对内地对服务业可能存在的非规范管制而使其发展受阻。   此外,在香港公司与内地政府实施合作过程中,因双方利益不完全一致,有可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进入障碍。 2 CEPA对广东经济的影响   香港与广东在地缘、人缘和经济上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CEPA对广东的影响也将比其他省市大得多。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省份,20多年来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1978~2001年广东GDP年均增长13.4%,高于全国平均速度(9.3%)。2001年,广东人均GDP 1373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2%;以占全国不足6%的人口(7783万人)和不足2%的土地(17.98万km2),提供了全国GDP的11.3%。商品出口额为960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2660亿美元)的36%,约是印度商品出口额(440亿美元)的两倍,相当于新加坡商品出口总额的79%(见图3)。   由于CEPA对服务业的影响特别大,因此有必要特别关注广东服务业的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服务业以高于GDP的速度迅速增长,1978~2001年年均增长14.5%,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推动力在曲折中提高,对GDP增长的贡献份额已居三大产业首位,成为就业增长最快的产业。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呈现升级趋势(见图4)。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制造业迅速发展,现已成为国际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据统计,珠三角家用电器产量占全国25%~88%;IT产品产量占全国20%~79%(见图5)。   但与香港相比,广东服务业仍存在很大差距:传统服务业饱和,新兴服务业发展不足;服务业缺乏高素质资本、管理、技术;有新意、有市场、高回报的服务产品开发研究能力薄弱;生产服务业发展程度低;垄断性服务业竞争力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服务业对剧烈变动的市场适应能力差;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低,与国际接轨程度低,国际竞争力弱。因此,广东亟需发展服务业以支撑制造业进一步发展。   香港是集世界金融、运输、信息、商贸等服务业中心地位为一体的国际大都市,服务业非常发达。1999年香港金融保险不动产和商务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已接近30%,而广东还未达10%。零售批发、餐饮酒店业比重,香港接近25%,广东仅略高于10%。个人服务、社会服务和政府生产者服务业,香港为21.4%,广东仅为9.3%(见图6)。       CEPA实施后,对香港提前实施WTO所作的部分开放承诺,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门坎降低。这使广东更有可能利用香港服务业的优势,克服自身第三产业发展不足的缺陷,促进经济发展。CEPA的实施使广东企业更有可能借助香港发达的专业服务业,适应国际规则,熟悉国际市场,建立营销体系,从而最终走向世界;使香港服务业更广泛地进入内地,在管理、资本和人力资源等方面推动广东第三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香港可以利用广东服务业需求大,发展势头猛,投资热点多、成本低的优势,强化粤港服务产业链,将一些劳动密集型服务,如金融商务信息处理、软件设计等流程搬到广东来运营,提高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CEPA实施后,粤港经济合作的重点领域将由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香港服务业将从为广东第二产业服务拓展到为广东第三产业服务。   CEPA对广东经济的推动将主要表现在:港商在广东服务领域投资和需求的增大,从供给和需求上推动广东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服务业的发展;在技术、体制、管理、设施和人才上处于优势的香港服务业将带动广东第三产业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更多的跨国服务公司进入,将促进广东服务市场与国际服务市场的一体化,在国际市场上争取发展空间;第三产业对外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将加快。   毋须讳言,CEPA将强化广东服务领域的竞争。CEPA实施后,内地进一步向香港开放的17个服务行业进入广东将不可避免地形成对广东服务业程度不同的消费替代和供给替代效应。港商将以先进的服务方式、管理水平、技术和优质服务,争夺市场份额,使低效率内地企业经营困难;在内地企业未及开发的新兴服务领域,管理咨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会展服务、物流、货代服务,港企可能利用其优势捷足先登,占领制高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外国跨国公司有可能利用并购等方式变身为香港公司,通过香港进入中国大陆。这些将加剧现有服务市场竞争,使广东第三产业中效率低的服务业陷于困境甚至被淘汰。   因此,CEPA既为广东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将对广东第三产业不同行业产生程度不同的挑战。从总体上说,由于粤港经济的互补性较强,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第三产业的开放程度、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都大大高于内地,因此,CEPA为广东提供的发展机遇将大于它产生的挑战。 3 CEPA对粤港区域分工的影响   从更广的范围看,CEPA的实施将有可能因优化区域分工实现互补共赢而提升包括香港在内的泛珠江三角洲的竞争力。   CEPA后粤港合作分工有了新的目标,即港主服务,粤主制造。 3.1 粤港产业分工中的“港主服务”不等于香港代替广东搞服务业   由于服务业有服务产品无形,不可储存,生产消费同时进行等特点,必须通过服务提供者向服务需求者的位移提供服务,所以香港所“主营”的为广东服务的服务业,很多还要“移”到广东来,不可能替代广东的服务业。在服务领域,粤港还是有分工的。   CEPA推动香港主要发展的服务业包括两个方面:(1)部分重要的、制造业产前服务(接定单、研发、融资等)和产后服务(国际销售桥梁);(2)香港有传统优势的、比广东有竞争优势的专业服务业,如金融、法律、专业服务。   实施CEPA后香港也不宜搞、无法搞、或搞不过广东的服务业包括4个方面:(1)劳动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如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大量的产中服务。(2)与广东制造业配套的生活服务业,如需大量土地的娱乐消遣、休闲服务业。(3)广东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生产服务业。(4)香港没有竞争力的或与珠三角没有互补关系的生产服务业。不应否定,中国加入WTO可能在某些方面导致粤港经济合作有所弱化,实施CEPA可能也难以遏制这种趋势。这在传统加工贸易业领域内更为明显。珠江三角洲目前加工贸易业已从传统纺织制衣业、玩具业转向于电子信息产品等高新技术产业。这些产业技术含量高,需要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的支持,香港不具备提供核心技术的功能,与广东地区没有形成互补关系。中国加入WTO后,广东这方面需获支持只能转向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影响粤港在高新技术制造业的合作,香港在广东外贸中的中介作用弱化。中国加入WTO后,内地对外开放程度提高,直接与外商沟通的机会增多,能力提高,这意味着香港在广东对外贸易中的中介作用趋于弱化。所以,香港服务业中也存在着与广东产业互补关系趋弱的、无法与广东制造业同步发展的行业。 3.2 粤港产业分工中的“粤主制造业”,不等于“穗主制造业”,而是指珠三角非大城市区主要搞国际化制造业 广州具有科技力量雄厚、地处海陆空交通枢纽、广东省会、商贸总体规模大等优势。应从广东省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出发,通过支持科技发展,构建信息网,按高标准改善交通邮电服务业,发展辐射型产业,增强其对外流通辐射力的方式,形成、发展其服务业中心的地位。   从服务业细分看,在粤港(制造业-服务业)产业链中,应各有重点,各有分工:香港重点发展的具体行业:金融保险、物流业、专业服务业(这些行业不等于广东就不要发展,特别是广州不要发展)。如果从粤港合作分工的角度看是“港主服务,粤主制造”,那么从广东省来看,应是“穗(广州)主服务,珠三角(穗外)主制造”。   如果能充分利用CEPA的机遇,将有更大可能使泛珠江三角洲在更大程度上打破香港和广东的“两制”的限制,形成一个产业互补、分工优化的,以香港特大城市圈(覆盖澳门、深圳、珠海等市)和广州特大城市圈(覆盖佛山等市)为核心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市场广阔,产业发展空间大,全国不可能只有一个经济中心,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崛起和竞争力的增强,与长江三角洲的发展可以是并行不悖的。 附:CEPA概述 1 CEPA的性质  中国内地和香港于2003年签订的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是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形式。   区域经贸安排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其核心是通过取消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促进商品、服务、资本、技术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实现区内经济的共同发展。区域经贸安排可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等多种形式。内地与香港之间签订的“安排”就是一种优惠贸易安排。   优惠贸易安排在区域经贸安排中是贸易自由化程度比较低的形式,所以又被称作“准自由贸易协议”。“安排”并非内地和香港仅有,WTO在1995年成立以来,成员所呈报与货品贸易或服务有关的额外安排超过100项。所以,“安排”并不是内地和香港仅有的特别安排。 2 CEPA的主要内容   CEPA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CEPA的实施与今后修订的原则是: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顺应双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双方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安排》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具体承诺,双方将通过不断扩大相互间的开放,增加和充实《安排》的内容。   CEPA主要内容包括3方面: 2.1货物贸易的自由贸易安排   香港将继续对所有原产内地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内地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香港进口金额较大的273个税目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内地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以上273种以外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但须事先由特区政府核定产品确实在港生产,并由双方核定产品清单和确定原产地标准。   为保证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实施,双方将加强和扩大行政互助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制订和实施严格的原产地证签发程序,建立核查监管机制,实行两地发证和监管机关联网、电子数据交换等措施。   双方将不对原产于对方的进口货物采取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符的非关税措施;内地将不对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关税配额。   双方将不对原产于对方的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如因《安排》的实施造成一方对原产于另一方的某项产品的进口激增,并对该方同类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该方可在通知对方后临时性中止该项产品的进口优惠,并应另一方的要求开始磋商,以达成协议。 2.2 服务贸易的一体化安排   CEPA中服务贸易的开放最为突出,涉及的领域有18个。包括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法律、会计、医疗、房地产、建筑工程服务、运输、分销、物流运输、旅游、视听、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此外,部分行业还对港资企业取消股权比例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限制。在一些服务行业如律师、会计、医生、建筑设计师等等,该“安排”规定,双方鼓励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推动彼此之间的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双方主管部门或行业机构将研究、协商和制订相互承认专业资格的具体办法。 2.3 贸易投资的便捷化   主要领域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药产业合作等方面。   对香港来说,CEPA中有不少引人注目的条款,主要有:273个税目的香港原产货物2004年起进入内地市场实行零关税。香港银行进入内地设立分行和设立法人机构的资产规模要求降至60亿美元。香港公司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审查后可不受配额限制在内地发行。允许香港公司在内地以合资、合作方式建设或改造电影院,并允许港方控股经营。香港公司可以独资形式在内地建设、改造和经营饭店、公寓楼和餐馆设施。允许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除法律、会计、审计和认证等外的管理咨询服务独资企业。允许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广告公司和独资外贸公司,全资收购内地的建筑企业。允许香港投资者在内地设立独资零售商业企业。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东省境内设立个体工商户。内地将允许广东省境内的居民个人赴港旅游,将支持内地保险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到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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